关于2024年河北省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5 09:26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结合我校实际,参照省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省级三好、优干、先进班集体评选的工作。

一、评选范围

2024年6月30日前在校的全日制学生和学生班集体。同时,参考我校2023年11月校三好、优干和优秀班集体评比结果。

二、评选条件

(一)省级三好学生

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尤其是在大学生社会实践和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中成绩突出,综合素质较高;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具有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心理素质,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

(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

在具备省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学校各项集体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主动开展管理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三)省级先进班集体

注重班级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班委会、团支部(中队委)的核心作用,具有良好的班风和健康向上的班级氛围;班级学生模范执行学校和班级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文明素养;班级在校内外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集体示范作用;全班学生在本年度无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四)其他评选条件

1.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先进班集体称号(参考我校2023年11月校级先进评选结果);

2.对思想品德和行为表现一贯较好,且有突出事迹和表现,如有见义勇为实际行动或参加省级以上各类活动成绩优异并在当地有较大反响者,可破格推荐参加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需提交相关事迹材料,由学校相关部门专家审定后推荐)。

三、评选要求及名额分配

(一)充分领会文件精神,掌握评选条件,提高对评选工作意义的认识。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要认真听取任课老师的意见,并经过班级充分酝酿讨论,然后由其所在班全体同学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产生。被评选出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至少要有本班80%以上的赞同票方可生效。

(二)各学院按要求进行评选,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先进班集体

校三好结果

省三好

名额测算

省三好

名额分配

校优干结果

省优干

名额

省级先进班集体拟定名额

资材

68

1.594

2

45

1

1

四、材料报送要求

1、请申报的同学或班集体,并提交所有相关附件材料(附件3-7),此外申请省优秀学生干部需提交事迹材料(WORD电子版,以“学院+姓名+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事迹材料”命名,无模板,1000字以内),申请省级先进班集体需提交事迹材料(WORD电子版,以“学院+班级+省级先进班集体事迹材料”命名,无模板,1000字以内);

请申请同学一并提交报送。

2、电子材料请于2月28日下午16点前发送至邮箱neuqzcxgb@163.com,纸质材料各2份请于2月29日上午11点前交至综合楼904办公室。

附件:

3.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审表

4.省级先进班集体评审表

5.省级三好学生名册

6.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名册

7.省级先进班集体名册

                   我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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