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1 09:00 浏览次数: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规定,我校将开展2020年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工作,详细事宜请看附件。

  请相关符合条件的2020年毕业生按通知要求填报材料,并严格审核申报资格,报送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请看附件文件;材料用顺丰邮寄,务必在11月21日前(含21日当天)到达学校;为方便联系,请申请的同学加QQ群1078094993。 

地 址:河北省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山路143号   

收件人:申老师电话为15703356557。

我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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